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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三章 黑吃黑,谁吃谁? (1 / 4)

李牧野再见到白起的时候,小伙子整个人的气质都有了很大变化。

不穿戴厚重的装备,忍受专业登山运动员也难以忍受的低温和缺氧状态,徒手征服了十几座海拔六七千米的高峰后,白起的精神意志和体力都得到了升华。之前给他的龙涎珊瑚膏已经消耗殆尽,这些日子,他生撕过一只秃鹫做食物,徒手捕捉一头落单的藏牦牛时还受了点伤。看上去像一头受伤的猛兽,危险又精悍,精神世界正接近崩溃边缘。

尽管疲倦的似乎随时都能倒下,但是他的眼睛依然明亮而清冷。

“叔,我按您说的,把那山谷周围的高峰都爬了一遍,为了赶时间,没有时间吃饭睡觉,所以我现在真的很累。”白起说完这句话就一头栽倒睡着了。

玄尘命弟子用追风特儿送李牧野四人离开昆仑,一路上白起都在驴车上呼呼大睡,而何不归则念念叨叨个不停。他还没办法接受这五十七年的光阴。

沧海桑田,星移斗转,不是他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太快。五十七年的光阴,他错过了这世界太多精彩。都市的霓虹灯,电视电脑,满街的小汽车和人手必备的手机。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配合李牧野完成交易,离开昆仑后便想单飞离开。李牧野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压迫他留了下来。

何不归练的是寻龙门密拳,这是一种融合了咏春和巴子拳特点的贴身实战拳法,老家伙老当益壮,拳膝都练出了一击必杀的绝技,李牧野唯一的优势就是比他更高一个层次的精神修养。他的身体宛如人间兵器,但眼中所见,耳中听到的跟李牧野却有极大差距。所以他没办法抵挡住李牧野极富针对性的打穴钢珠。

跟常南约定的交易地点是上海,何不归想要离开,就必须在交易完成后。李牧野颇废了一番拳脚才将他打伤,正式警告道:“若再有下一次,便直接打断手脚。”

江湖人就该守江湖规矩,李牧野冒着奇险将何不归从昆仑神宫带出来,从道义上讲,何不归其实是有义务配合小野哥完成交易的。而这老家伙一开始显然没有这个觉悟,直到小野哥用实力压制了他,伤的他实力大减,何不归才老实起来。

李牧野现在特别喜欢这种身为强者的感觉,那是一种难以名状的舒适感,当他面对强如何不归这样的大高手时候,那种天地一体,仿佛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会让人产生某种错觉,如果这世界真的存在神,老子就是!自信心的提升是好事,可若是膨胀了就是祸事了,小野哥在心里提醒自己,距离玄尘那种世间顶尖高手至少还有两个档次的差距。

何不归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昆仑地宫下了五十七年苦功,原以为就算不能无敌天下,也至少该是时代顶尖人物了,却不料第一次出手就败给了一个年轻人。虽说拳怕少壮,他年过百岁毕竟气枯血败,纵然败了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但老何在被关入昆仑地宫前服用过月感江膏,体力根基深厚,绝不输于年轻人。

输,不是输在年纪上,而是实实在在输在了修行上的差距。李牧野处处料敌先机,总是能精准把握他的运动轨迹,才是他招招受制的根本原因。何不归虽然败在了李牧野的手下,却也瞧出来李牧野身体天赋一般,体术修行有限,甚至都没有什么像样的杀人绝招,一身功夫最厉害就是右手两根手指,却也只能借钢珠之坚来发挥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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