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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一百一十四爱情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 (1 / 3)

“才子配佳人”这是千古一绝呀,用在我这个才子身上非常的得当。但是事与愿违,我所倾慕的那个佳人是太尉的千金,我只是一个穷书生,靠着自己的一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

我很懊恼自己的出生,为什么会是这样的贫寒?为什么不可以富贵?

我知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道理,所以我要赌一把,虽然我不会赌,但是癞蛤蟆明知道自己吃不到天鹅还要去尝试的道理启发了我,我不是癞蛤蟆,而是个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兼才子。

我要让月老的鸳鸯谱上面有我与太尉千金的名字。

太尉的千金名叫清荷,自幼就喜欢吟诗作对,饱读诗书。虽然太尉不喜欢她读书识字,因为那时候是个重男轻女的封建社会,但是清荷母亲死得早,太尉年事已高,就这么个惟一的女儿,他怎么舍得去训斥她呢?所以太尉始终是娇养着清荷。

太尉把清荷看得比自己害重要,肯定要为她选择一个才貌双全的男子,而且男方必须要很有地位,有声望,并且德才兼备,还要有一定的财力物力。这样看来,作为穷书生的我,肯定会高攀不起,不仅高攀不起,简直高不可攀,遥不可及。

太尉为自己的女儿清荷设置了一个招亲大会,参加的人都是些名门贵族。

这次是像全天下发出的请帖,我趁机就跟踪一味有点财力的富家公子,我为什么跟踪他你?因为他喝醉了,我在扶着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请帖,请帖上面写着他的名字,然后又写了太尉府。

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我是个不放过任何机会的人,肯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了,这次是以文会友,实际上是暗箱操作,选定新郎。

我把那个喝醉的人送到了他居住的地方之后,拿到了他的请帖,这次就冒名顶替他一会了,因为我太喜欢清荷,为了见到她,叫我做什么都愿意。

我为什么对她恋恋不舍呢?

实际上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集市上看到了她,她是偷跑出来的,我跟她有过一面之缘,没想到我一见钟情,喜欢上了她。

为了得到她,我不是不择手段,而是尽力的去展现自己的才华,可惜府第深深,就算我才高八斗又有什么用,我根本进不了太尉府,更加见不到清荷,我发过誓要好好爱惜她,不过那是在被窝里发的誓,不知道奏不奏效。

在太尉府里面,应邀而来的人很多,都是些有名有份的人,而我呢?无名无份,我只是假借别人的请帖进来,一个人都不认识我,我自然也不认识他们,不过不要紧,我认识清荷就好了。

太尉大人让我们坐下之后,就开始出题了,这次是对对子,谁能够对得工整对得出,就可以跟清荷小姐约会。

啊!约会!这可是梦寐以求的呀,能够跟自己心爱的人约会,我正在疯狂的想着约会的情景的时候,太尉已经出题了,马上有人抢了我的风头,我惊醒过来后,有点想揍那个人,但是我是文人,不可以动粗,这样有伤大雅,于是我一本正经的克制住自己,接着听下面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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