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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8章 苏长青的名声 (1 / 4)

刑部尚书袁可立在国是会议上的表态完全出乎于东林党人的意料,会议结束之后,便有几位官员想要上前拦住他,询问他刚刚在会议上的表态究竟是什么意思。

然而会议一结束,袁可立便匆匆离去了,根本没有给这些官员机会询问他。回到刑部的他更是对刑部的门房下了命令,除了本部官员因公事的求见之外,其他人一概不见。

袁可立的命令果然有先见之明,有一、二位官员就跟在他后面来到了刑部想要求见他,但是在门房的坚拒下,几位官员磨蹭了半个多小时之后,终于还是悻悻而去了。

不过袁可立这天奇怪的举动,在数个月后便被人揭发了出来。盐引案结束之后,两淮盐场仿效长芦盐场改为股份公司制,袁可立的亲族和其交好的河南乡党,都在这间公司内入了股份。

事后这些河南士绅还振振有词的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道:“当初朝廷在河南查办『乱』民案时,江南士绅却趁机在河南收购土地,这些土地大多都在河南将要修建的铁路线附近,这不一样是乘火打劫么?他们现在不过是一报还一报而已。”

这些事后争执,不过也就是让一些御史借机弹劾了刑部尚书一把,刷了刷自己的名望,并不能让这些河南士绅们把吞下去的盐业公司股份再吐出来。虽然到了近世,士农工商的界限已经不如国初那么泾渭分明了,但是士绅亲自『操』持贱业,依然还是一个忌讳。

因此即便是现在朝中的官员有不少人出自商户,他们从小到大也是绝不会去沾染家中生意,以避免被人拿住把柄攻击,证明他们没有踏入仕途的资格。至于家中的产业,不是挂在兄弟、族人名下,便是让家奴、妻族去经营。

盐业的利润丰厚,大明朝上下人等都很清楚。但即便是宗室、勋贵,尚且不敢明目张胆的经营食盐生意,那些江南士绅自然也需要通过盐商转一转手,来为自己牟取利益。两淮盐商3千万资本,一年9百万的利润,明面上看起来这些利益皆归于盐商了。

但是以每年盐商获得的净利500万计算,每10年就是5000万的利益,两淮盐业的兴起,是从1百多年前开中法废止开始的,扬州经营食盐生意的最久的盐商家族,也已经历经4、5代人了。

即便是当初这些盐商家族拿出1万两银子做本钱,以每10年翻一番的增长率计算,到了今天他们的资产也应该超过500万两了。毕竟直到现在,两淮盐业的产出依然没能满足市场上的需求。理论上只要资本不断投入进去,就能不断得到回报,直到市场需求被满足为止。

但事实上,扬州盐商虽然家资富饶,超过百万两家产的商人也就那么七、八人,倒是50-100万两之间的盐商数量超过了20余人。而百多年前,在两淮经营盐业生意的商人,规模超过10万两的,也差不多有10多人。

由此可见,这百年以来,两淮盐业净利的一半以上,是流入到了盐商背后的宗室、勋贵和江南士绅手中的。但是在天下人看来,这盐利却都被盐商们给吞下了,这便是两淮盐业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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