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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人类啊,真是太奇怪了 (1 / 3)

接过双手递过来的故事本,高桥默默地翻开看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还是学生的缘故,吴昊的字写的有些大,因此每一页的内容其实都不多。

不过,这也没什么。

在以网络为载体创作的小说出现之前,三五千字就算是短篇,一两万字就算是中篇,十万字就算是长篇,二十万字往上就是超长篇。

虽然吴昊的自大,但是这一本怎么着也得有不下于五千字。

写五千字容易么?

其实并不容易。

就算是让一个孩子不去写故事,就是专门写五千个大字,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像是某个叫月白的弱鸡作者,用手写基本上可以算是提笔忘字,只有双手放在键盘上,才能快速写出东西的样子。

手写的效率很低,可能一个小时不过一千余字,并且写不了多久,无论是低头导致的脖子僵硬,还是写字导致的手腕酸疼,都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最关键的是,一次写字写的越多,越后面写的字就越潦草。

或许刚写完还能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但是一觉醒来,鬼才知道那些鬼画符是什么东西。

能够坚持在本子上写一个长达数千字的故事,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更为难得的是,纸上的文字居然可读。

要知道,刚刚开始写作的人,往往写出来的东西可读性不够高。

不是因为句子通不通顺的问题,而是刚刚开始写东西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

任何文字,哪怕就是在网络上互喷口水,都要有一个基本的核心观点。

或许在日常谈话的时候,可以无疑是的找到这个核心观点,但是在写东西的时候,可没有人会和你演对手戏,因此想要一个人找到核心观点,少说废话,不太容易。

刚开始写作,无论是谁,都会写大量的废话。

难能可贵的是,吴昊写下的故事,差不多一句废话都没有。

当然,这种没有废话,在这个年代的语文教师看来,或许是很缺乏美感的文字。

中国的语文教育,常常会陷入一个误区,误以为文字越优美越好。

文字本身的美固然重要,但是没有一个好的内核,却也不过是一副有着好皮囊的行尸走肉。

像是作文写作,写作结构什么的倒是无所谓,但是每一段强行要加优美的摘抄,甚至是毫不相关的优美语句,就有些过分了。

太过追求表面上的形式之美,却丧失的作为作为文字核心的东西。

吴昊所写的故事,倒是将这些无用的东西都舍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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