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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1 / 3)

大肆株连虽然骇人听闻,但崇祯却觉得这些官员都是罪有应得,即便是真的错杀了几个官员,也算不得什么。

北方诸省每天饿死的人成千上万,又有谁为他们叫冤?还有那些被流寇屠戮者、被士绅豪强欺压至死者,若说可怜人,天下多了去了。

倘若死几个无辜官员可换回数十万百姓的性命,崇祯会毫不犹豫的说,去特么的,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所以你安心的去吧。

崇祯之所以如此笃定,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大明极为不合理的薪俸制度。

以正七品的县令为例,月薪俸是七石五斗,折合后世差不多一千来块钱,就这县令还要分成好几份,因为县衙请的师爷、典史是需要县令自己掏腰包的。

除此之外还有自己一家老小的吃穿住行用,更可怕的是老朱家还挺喜欢以物折俸,县令时常领回家的要么是一车布、要么干脆是好几车木头。

这是低级官员,那么高级官员呢,手握实权的各部尚书,正二品大员,月俸也不过七十二石,而他们要养的人可就更多了。

定下这规矩的自然是大明开国皇帝朱重八了,他痛恨贪官,于是将官员的俸禄定的很低,又定下贪污六十两剥皮实草的规矩。

真的是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试问这怎么可能?

朱元璋杀贪官却越杀越多跟他太抠门脱不了干系。

不过目前崇祯可没心思给当官的提薪俸,反正都快三百年了,也没见几个官员饿死,他只是心里清楚,这些家产超过十万两的官员,银子来路肯定是不干净的。

这就够了。

“臣遵旨!臣即便不吃不喝不睡觉,也定然将此事办好,敢偷奸耍滑者,臣直接劈了他,即便是出了纰漏,也定然是臣借机报复朝臣,与陛下和几位大人无关,臣用这颗人头来谢罪!”韩山河起身领命道。

“很好!朕给你三天时间准备,宫里的那些大汉将军也可暂调到锦衣卫衙门听命,还有锦衣卫的其他杂事都可暂时停掉,给朕全力办好此事。”崇祯微微带着笑意道。

锦衣卫虽然人多,但事儿也多,可不想后世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个个身穿飞鱼服,腰跨绣春刀,穿的帅了吧唧的到处抓人杀人。

锦衣卫虽然是卫所中的一员,但不论是职能还是人数都与普通卫所大相径庭,锦衣卫设立最初,主要职权是仪仗,后来逐渐负责皇宫防御、巡察、缉捕,直到最后才发展成为可怕的情报机构。

锦衣卫的最高长官虽然叫锦衣卫指挥使,但其实明末时有锦衣卫指挥使头衔的人至少得有数十个。

原因也很简单,锦衣卫从指挥使到小旗官全员可世袭,历代大明皇帝又喜欢给有功之臣恩赏,时不时的就要给官员、勋贵等荫子封个指挥使、指挥同知啥的,还大多是世袭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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