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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袁方的解释(四) (1 / 3)

袁方道:“杨涟弹劾魏忠贤的第十九条罪状是朝夕令改,他在折子上说,给事中魏大中遵旨上任,忽然传旨责问他。等到魏大中回报,官府又接连上疏弹劾他,又再次亵渎了皇帝的圣旨。且不说将言官玩弄于股掌之间,堂堂天子的圣旨,魏忠贤也敢朝令夕改。”

“你又怎么看?”孙承宗盯着袁方问。

袁方答道:“恩师,处罚一个有罪之人与朝令夕改是没有关联的,魏大中因为牵涉到‘封疆案’而被捕,这跟他有没有刚刚升官毫无关系。我们不能说因为皇上刚刚提拔了他,就不能下旨诘责了,有罪行被揭露出来也不能责罚了,恩师,您说大明律法里面有这一条吗?”

孙承宗道:“这个魏大中该抓。下一条。”

袁方道:“朝廷设立东厂,原是用来缉拿奸人。自从魏忠贤掌管东厂,每天都用它来发泄私人仇恨,危及陷害忠良。放纵他的养子傅应星、陈居恭、傅继教等人,设置陷阱告发忠良。如有一言不合,立即招致罪罚,其阵势是一定要制造同文馆那样的大案才肯罢手,是大罪之二十。”

孙承宗问:“袁方你怎么看?”

袁方道:“杨涟为了罗列魏忠贤的罪状,不顾朝廷的基本法度。东厂的行动本来就由东厂太监直接向皇帝汇报,不归内阁管。杨涟竟然说逮捕汪文言‘不从阁票,不令阁知’是魏忠贤的大罪,凭什么来定罪?要是东厂按照内阁的意愿去抓人,或者抓什么人之前要知会内阁,那么设立东厂有何意义?”

孙承宗作为内阁成员当然知道东厂存在的作用,经袁方这么一解释,他也认为魏忠贤无罪。

“杨涟在下一条又给魏忠贤定了什么罪?”孙承宗问。

袁方道:“杨涟说,边疆警报没有解除,朝廷内外戒严,东厂缉查什么事情?先前奸细韩宗功潜入长安,实际的后台主子是魏忠贤,事情暴露才离开。假使上天庇佑他,韩宗功的阴谋得逞,不知道皇上先祖的九庙将安置在何地,是大罪之二十一。”

“你又怎么看?”

袁方道:“这条如果是真的,那当然是私通鞑子的大罪。恩师我们可以反过来推断,魏忠贤为什么要私通鞑子,他吃饱了撑的吗?”

孙承宗道:“这条不合常理,下一条。”

袁方道:“杨涟说,祖宗的制度,不养内兵,原是有深意的。魏忠贤与奸相沈翭创立内操兵制,窝藏犯法作乱的人,怎么知道就没有大盗、刺客隐藏在里面为敌国刺探军情的呢。一旦宫城近旁发生事变,真叫人担心啊,是大罪之二十二。”

孙承宗道:“袁方你也操练过太监,你对这条怎么看?”

袁方答道:“恩师,在皇宫里面操练净军是一件大事,皇上还亲自检阅过内操,而且皇上还当着学生的面要求学生严格操练太监们,所以说魏忠贤操练内操皇上是支持的。内操在万历时候就实行过,武宗皇帝也实行过,这都是有先例的。魏忠贤奉旨操练宫净军完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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