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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骑白马的 (1 / 3)

那句“俺也不知道俺要干什么~”还没有喊完,这个白袍将军已经把长枪朝着典韦刺了过来。

这也不能怪人家白袍将军不懂规矩,没有进行自我介绍。

典韦双手还举在空中,还在怒吼,面对着刺过来的枪,高举在空中的手轻轻往下落了三寸,抓住了枪头。

随后朝着对方的身边一甩,就把长枪连同白袍将军甩了出去。

看着绣花枕头一般的白袍将军,朱苛终于记起了某位仁兄的话:穿着白袍骑着白马的不一定都是白马王子,还有可能是唐僧呀。

“原来你还有点本事,倒是某小看你了。

现在可以告诉某你叫什么,在你死之前,你有资格在某袁术的面前留下名字!”

什么?

这家伙就是袁术?

这个东汉历史上在皇帝还好好的时候,在手下人心不齐的时候,就敢称称帝,就敢说自己是天下第二,建号仲氏。

不过还别说,这袁术比他的庶出哥哥好像要强得多了。

朱苛大哥摸索着想了想历史上的袁术,还真的了不得,一开始在南阳,被荆州的刘表打败之后,便带兵东撤,在撤退途中,占据了豫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等四州大部分土地,一句成了东汉最强大的诸侯。

在他最强大的时候,曹操正被吕布干的只剩下三个县城,刘备还是一个丧家之犬。

要怪就只能怪袁术当时的命不好,自己最忠心,最死党的兄弟孙坚在这个时候挂了,而孙坚的两个儿子,却选择跑路,带走了袁术手中一半以上的兵力,在江东选择自立。

这是历史上袁术的悲哀之处,可是就刚刚一交手,袁术他的聪明之处就展示出来了。

刚才的一招,袁术应该就知道了自己不是眼前这个憨汉子的对手,但是忍让放出了要跟这个憨汉子干一架的态势。

这就是勇气,而且这种勇气他的哥哥袁绍并没有,这种担当,也是一种成大事的人要有的本事。

第二,他给朱苛透露了一个消息,他就是老子是袁术,老子是汝南袁家的嫡子,老子是四世三公的汝南袁家的代言人。

在平时,朱苛可能或许听了这句话之后,就选择握手言和,毕竟刚刚来到京城,尾巴还要夹着,可千万不能鲁莽。

然,这一刻的朱苛不知道怎么着了,脑袋里面就一种怒气爆发。

丝毫没有要上去劝架的样子,只看见典韦和这个白袍小将之间的比划。

“呀,来吧,你这个穿白衣服的!”

典韦双手张开,冲着袁术喊道。

袁术把手中的枪在身前舞了一圈,一扫一挑一点,三招最基本的枪法,舞的是虎虎生威,说实话,使枪的人要瘦一点,最好穿白衣服,帅气的不是一点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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