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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捡的 (1 / 3)

几日之后,便是冬至。朝堂之上,天子率领大臣进行盛大的祭天仪式,乞求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并更改年号为“大业”,由此可见,杨广还是想要做一番惊天伟业的,而且,他也确实这么干了,就是结果有些不妙。

隋炀帝一贯是喜欢大排场的,所以这次朝会,规模十分盛大。祭天之后,又大宴群臣。恰恰此时,裴世矩献上新酿的美酒助兴。

这酒和原来的水酒相比,度数高了一些,又在人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立刻受到君臣的赞誉。

“裴卿,此酒甚佳,不知何名?”杨广也喝得熏熏然,这种稍稍烈一些的美酒,正好符合他的胃口。

裴世矩不愧是老狐狸啊,惯于揣摩圣意:“陛下,此酒新酿,尚未命名,还请陛下赐名!”

杨广乘着酒兴,欣然挥笔,写下“大业春”三个字,被裴世矩宝贝似的收了起来。群臣也都满心的羡慕嫉妒恨:这是要发财的节奏啊!

不过,要是叫杨广知道,这大业春里面有着李风不少股份,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把酒盏直接摔到裴世矩的头上呢?

官家如此,民间亦是家家喜庆,欢庆佳节。李风的医学馆也放了一天假,张弛有度,才是治学之道。

用过早饭之后,李风就带着家人,去西市游逛。老祖母年纪大了,天寒地冻的,不愿意折腾,没能出行。

奴奴最高兴了,穿了一身新衣裳,鼓鼓囊囊,跟小棉花熊似的,牵着大兄的手,蹦蹦哒哒走在大街上。

旁边有罗刹夜叉左右相陪,四个人出了医馆,顺着人流,直奔西市而去。

此时的大兴城,人口已经超过百万,那绝对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大都市。从熙熙攘攘的人群就可见一斑。

而今天的大兴城,金吾不禁,万民欢庆,更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沿途随处可见兜售吃食和小饰物的商贩,叫李风找到了一些后世赶庙会的感觉。

因为带着三个吃货,所以一路走一路买一路吃,什么金乳酥,水晶糕,果脯蜜饯之类,罗刹和夜叉手上都拿不下了,乐得眉开眼笑。说起来,这两个,也是十岁刚刚出头的少年,正是贪吃的年龄。

李风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掏钱,接近西市,人群更加稠密,已经到了接踵摩肩的程度。李风连忙把奴奴抱起来。话说,古代也是有人贩子的好吧。

每逢重大节日,也是人贩子活动最猖獗的时候,一个节日下来,总得有人家丢孩子的。

“糖葫芦,又甜又酸的冰糖葫芦!”一声熟悉的吆喝传过来,李风随着人流慢慢挤过去,却是孙二娘正领着何二妞,在大声叫卖。还有尹夫子,也戳在旁边负责收钱,神情稍稍有些忸怩。

在几人身前,立着一个草靶子,上面还插着一个个红彤彤亮晶晶的糖葫芦,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串,还插在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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