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网络风波 (1 / 3)

先是主动提出解约,脱离星耀娱乐,让星耀娱乐无法履行跟果冻娱乐的合约。

然后再以自由人的身份跟果冻娱乐签约加入C1保证C1的完整性,不会让这支新组合的发展受到影响。

里外里,其他的都没变,只有星耀娱乐凭白背上了上千万的违约金!

这不是杀人诛心是什么?

估计这会儿高铭宗还以为陆凡会退出C1呢,要是给他知道陆凡转个弯又加入了C1不知道会不会被气吐血…………

哦对了,还有陆凡500万的违约金,他这边前脚把钱赔给星耀娱乐,后脚果冻娱乐把违约金要来以后就会支付给陆凡500万,来抵消50万的损失。这也是果冻娱乐答应陆凡的条件之一,毕竟对于果冻娱乐来说他们是在什么都没损失的情况下,凭白得到了星耀娱乐数千万的违约金。

既然是白拿的钱,就算心疼他们也得舍得拿出来给陆凡500万。

这样一来,所有人都没有受到影响,唯一亏损的就只有星耀娱乐。

也不知道从王一兴粉丝那里圈的钱够不够补这个窟窿?

反正这些都不关陆凡的事了。

至于最后签署的合同内容,其他成员合约的内容也仅仅是以C1的名义遵循公司的安排出席一定数量的商演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拍广告,录综艺等等。而实际上C1的每一位成员都还是他们原本公司的签约艺人。

说的直白一些,就是租给果冻娱乐凑成了C1。在租赁的这段期间,除了合同上写明的演出需要配合之外,成员其他的时候都只需要遵循原本公司的安排就可以了。

该拍戏拍戏,该上综艺上综艺,拼的还是成员背后自家经纪公司的实力。

当然如果像卫俊浩那样的自由人出道了,肯定是要跟果冻娱乐签正式艺人合同的,然而卫俊浩自己并不想成团,估计这会儿已经跑出去嗨了,毕竟在节目组憋了那么久。

而陆凡合同就更简单了,他只需要在合体的时候配合一下就行,甚至不是成员集体拍摄的广告,综艺之类的,他都有绝对自主的权利决定参加或者不参加。

当然陆凡也承诺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能参加的都会尽量参加,不然自己这个队长总不在,让观众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至于陆凡创作的歌曲版权,在C1组团的两年时间内可以免费租借给果冻娱乐,等合约时间到C1解散之后,版权还要归还到陆凡的手里。也算是陆凡看在孙莉的面子上,给果冻娱乐的一个小小好处吧。

果冻娱乐自己也很清楚这个好处才是最重要的,因为陆凡最值钱的地方就是他的原创…………

签完了合同,正事算是谈完了,陈飞立刻把消息传回了公司,就放下手机跟在场的人开始聊起闲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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