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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奸官嫁祸于人 乡邻舍命来辩 (1 / 3)

明正统七年(一四四二年)四月十六日已时,武宣县境,往北三里之遥有一座十分威严的大型官府,五丈余高的建筑上面是青一色的青瓦屋顶和青砖护墙,宽约两里,长约三里的神秘屋群,这就是广西武宣县县衙,正门高三丈,门上有一牌匾,上书:“武宣县衙门公堂”。正门两边分别立着五尺余高的石狮,张口呲牙,门边一亭台,旁立五尺大鼓,供人鸣冤之用。门前四个衙役。

天空阴云密布,冷风阵吹,衙役缩头防寒。

突然一个六十余岁的老者领着一队乡邻急步走向大鼓,抡起鼓锤就猛力敲打。

“嘣”“嘣”“嘣”“嘣”

鼓声响彻云霄,只见这老者秃顶无发,须白浓眉,额上有一块铜钱大棕红的胎记,穿一身粗布短蓝褡,穿踏布靴,大喊:

“冤枉啊冤枉!苍天作主啊!”

这一叫喊声在这寂静的衙门好似惊天动地之感!

此时衙堂正准备秘密审问大藤圩重案犯李剑。

还没坐稳的的覃县令突然听到鸣冤鼓声大惊失色!他对坐在一起的覃大土司说:

“内部审案,竟然有人击鼓鸣冤?

覃县令身穿朱绿袍,头戴乌纱黑翎,长马脸配上三寸左右的白色胡须,小眼而稀眉,牙齿外露无法内收,他受惊之余,瞟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覃大土司,只见覃大土司面部毫无惊色,大而方的象刀削一样的红润的四方脸上除了圆睁的眼和眠紧的嘴,别无表情。

令人不解的是,覃大土司作为地方商人岂可参与审案?其中必有隐情。

民间早有传闻说覃大土司与朝廷命官勾结,私自开采金矿谋取暴利,百姓忍无可忍,苦于覃大土司财大势大,在上京有高官作为后台,所以为所欲为,狂妄无敌。

覃大土司今天一身行武打扮,深蓝色的武袍配上虎皮袖套和腰套,头顶虎皮毩帽,坐势挺而硬,此刻他发出十分低沉的声音:

“带进来”。丹田发出三个字,必是内功雄厚之辈。

立于被审位上的是一个精壮的后生,十七、八岁模样,身长七尺有余,听闻击鼓之声的他猛地把视线转向鼓声方向,只见他双目怒睁,剑眉横挑,嘴唇下方一黑痣格外醒目,身穿粗布烂衣,双手被绑于身后,在他愤怒的表情里似乎温床着一场惊天的冤情!

这时站在堂下的左右八尊衙役突然发出“威武…………”“威武…………”令人心寒的喉音。而且嫌犯身后也站着两个衙役,这些衙役个个面无人色。

覃县令看到被审者躁动,连忙用他那小小的三角眼瞪住李剑道:

“嫌犯休得乱动”

“我所犯何罪,你们将我囚禁于此暗中审讯?”李剑说完趁身后衙役不备一头向向审台的覃知县冲去,但就是冲刺的霎那,被两旁的衙役合力层层拦了下来,他象一头野牛一样拚命挣扎狂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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