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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1 / 5)

“所以说,这起奸阑案背后的主谋,只是一个候长,以及敦煌郡的一名曹掾?”

听陈彭祖说起敦煌郡府对这起奸阑案的判决,任弘是有些失望的,他们设想中的“大鱼”,破胡候官仅以失察免职,郡里只抓了一个比四百石的五官曹掾,外加一个比二百石候长下狱。

“搞了半天,居然只是一个局长腐化走私……”

这距离任弘设想中“惊动长安”的大案有点远,他不免怀疑郡府是否放水,毕竟当初刘燧长的死,令史验尸后就是草草结案,让人不由生疑。

但不论最终结果如何,与破虏燧众人的功赏直接挂钩的,还是对凌胡燧的举报和擒拿。

与陈彭祖一同来的,还有一名年轻的官吏,看岁数二十出头,为了显得自己老成,唇上故意留了短须,头戴一顶进贤冠:这是从二千石到小吏都很喜欢的装束,冠以铁丝、细纱制成,前高后低,冠上綴梁,以梁的数量区别尊卑。

这年轻官吏是一梁冠,想来只是曹掾佐吏。

果然,陈彭祖给任弘介绍道:

“这位是郡功曹左史索平,主购赏之事,让他与你细说。”

功曹在郡中诸曹中地位最高,相当于后世的市委组织部,主官员任免赏罚,其手下的左右史,也成了宰相的门房,位卑而权重。

而这索平的姓,一听就与郡中唯一的豪户索氏有关系,或是其嫡系子弟。

但任弘心中暗暗嘀咕:“索氏不也是罪官,应该禁锢三代,其子弟为吏,秩禄不得过百石么,这索平是怎么混上比两百石的功曹左史的?”

索平不知道任弘的小心思,笑着对他说道:“任燧长赴任不过两三日,便查获大案,郡中都在传你的名头,索平心慕已久,终于得见。《春秋》有言,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不过事关上功之事,马虎不得,吾等还是按着流程一道道来。”

原来,汉朝官卒的赏罚功劳自有规程,比如任弘等人在候望系统里立了功,要从燧长开始,层层上报,最后由候官制作出他们的功劳薄册,上呈都尉府。

都尉府再上呈太守府,郡太守查验无误后,才会让功曹下达赏赐。

整个上功过程十分严格,半点错出不得,正所谓“上功莫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早在汉文帝时,有云中太守魏尚击破匈奴,但因上报朝廷的杀敌数字与实际不符,差了六颗头颅,竟被削职查办。

最后在冯唐力谏下,汉文帝才恢复了魏尚的官职。

所以任弘他们的功劳,索平都得掰碎了一点点讲明白。

“破虏燧捕得有悬赏文书的逃亡奴婢一人,此为捕奴之功。”

“发现刘屠等人杀害刘燧长一案疑点,揪出真凶,此为明察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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