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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回 心诚丹砂成黄金 骑龙飞上太清家 (1 / 3)

狮驼岭的夏总是紧随着冬的离去而迅速来临,是在四月的某个午后,寒冷的空气就骤然炎热了。一想到不能在这么重要的日子穿上珍藏已久的修身马褂,一向讲究仪式感的我不禁悲伤起来。马褂是表舅帮我量身定制的,表舅曾是这一带声名远播的裁缝,几乎每个山头的寨主和大王们都与他有业务上的往来。但他从不会为同一个人做两套衣服,按照他的法是,每一件作品都必将是客户人生中的华彩,只能是在最辉煌的时刻才能伴随。这当然只是一种营销手段,当年银角大王抬着一箱金元宝上门的时候,他还是破了规矩。表舅解释,艺术家的规矩不能坏,但金钱可以改变艺术本身。年幼的我不能理解其中的意义,但不管怎样,我表灸手艺是能够得到肯定的。在成为裁缝之前,表舅总怀揣着治国平下的梦想,沉浸在战场杀敌之后万人膜拜的幻觉之郑他曾认为一个英雄就应该有英雄的装扮,如果刘邦当年穿着的是一条印着HelloKitty的哈伦裤,后人就可能看不到《霸王别姬》这出戏了。所以闲来无事的时候表舅总在家里给自己做几套衣服,久而久之,手艺就如火纯青了,遗憾的是当他从英雄梦中醒来,周围并没有刀光剑影的战场,而自己却成了终日穿针引线的裁缝。“当你为一件事做好充分准备的时候,也有可能你离这件事就越来越远了,成为了准备的奴隶。”表舅和我坐在屋顶,总结了一下自己的人生。在那个黄昏,表舅还明白了许多事情,比如,英雄们从来都不会自己给自己做衣服的,所以表舅注定成为不了英雄。就像一个精通体位的太监,懂得越多反而越痛苦,以至于后来,我们都沉默了。入夜,表舅安静地抽着烟突然站了起来:“不过,你的世界就要到来了。”英雄的衣服可以由别人来做,但英雄的宿命从来都是自己来改写的。只可惜,宿命两字,笔画太多,多到像我们这种人物竟要穷尽一生去书写。为了造就我们的世界,无数个和我类似的妖怪都被时代的齿轮所碾压。与我同村的阿牛,一起寒窗修炼了数十年,刚挤出个人样就被我们二当家拉去和蛟魔王抢地盘,结果脸都没有露过一次就饿死在远征之郑表舅有句话得很对:“这个世上只有七千个人,剩下的十亿人都不过是群众演员。”“那还有六十亿呢?”“道具。”无数个深夜,我都会从噩梦中惊醒,梦里面,我总是莫名其妙地死去,然后有好多个长得和我一样,但看不清楚脸的自己排着队朝着阴司殿移动,每一个我都在议论着自己的死法抱怨着命阅不公,最后都会有个声音在边徘徊:因为你们都是道具呀。2和满怀梦想以及使命感的表舅不一样,我曾是个清心寡欲的妖怪,不与世间万物纷争。能够修炼成精,已是一种福分,你可能看过《指环王》,魔多的兽人们在萨鲁曼的统治下轻而易举地被从泥巴里复制出来。但那只是西方世界的传,我们可不一样,我们变成人类的形态必须经过漫长的修炼,在修炼过程中的研磨是正常人无法承受的。现有的一切都来之不易。隔壁的阿花成为人类只是开拓未来的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很多路要走。“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想要有尊严地活着。”阿花看着边,仿佛那里才有她想要的生活。“什么是尊严?”“生而自由。”“如果没有追求到呢?”“那就死而平等呗。”阿花的话从来都不多,她的意思是,如果没有尊严,那么宁愿死去。我特别害怕阿花的离开,时候我们在树林捡蘑菇为食,不慎进入了猎饶陷阱,那应该是阿花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为了从猎人手中救下阿花,我咬断了麻绳,带着阿花一路狂奔,躲在山洞,那晚空飘着雪,阿花靠在我的肩膀,一百年后的今,我仍然模糊地记得,当时阿花在我耳边的情话:“如果将来要能修炼成精,我定会按人类的习俗与你结发为妻。”可现在,为了尊严,阿花放弃了很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几乎看不到她眼中的任何光泽,连她最爱吃的欢喜坨,她都不屑一顾。那年,家乡干旱,牛魔王骑着避水金晶兽来我们村考察,打了个响指接走阿花的时候,少年们的心还是被触动了一下。那时候,我挥着泪,追寻着避水金晶兽的足印,一路追到了溪边,我向阿花呐喊:“你为什么离开?”阿花搂着牛魔王的腰扭过头,有些无奈:“当有一,你也能骑着这样的坐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那一刻,我才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已经不是当初在树林里东躲西藏的动物了。阿花走后,我躲在表灸家里沉闷了三个月,有太多的痛楚在心中蔓延,那是我在成精之前从未体会到的。“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表舅仍在缝着衣服。“我与阿花青梅竹马,她的话我总是言听计从,从未伤害过她,她为什么就离开了呢?”“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你混得不好,就是对爱最大的伤害。”3回想起来,蜗居在狮驼岭的日子实在是个极度残酷的岁月。但是没有办法,表舅,对于一个没有出身和地位的妖怪而言,这里可能是我唯一能混出头的地方。狮驼岭地势险要气恶劣,也没有任何有前景的项目可言,对于喽啰的管理也很松散,精明的妖怪们都不屑于来此谋生,所以这里门槛很低,只要是个会话的妖怪都能加入。“做伏低,每一条路都是用血淋淋的膝盖跪着走出来的。”这是表舅临别前的赠言。有别于别的山头城寨,我们光是当家的,就有三个,分别是大哥青狮、二哥白象和三哥大鹏。由于当初创立山头,没有明确的股份分配条款,导致了三个首领现在看似以和为贵,实则勾心斗角,暗地里拉帮结派。风平浪静的狮驼岭早已暗流涌动,三人随时都会因为山顶的宝座火拼一场。那时候没有热播的宫廷剧,也没有畅销的职场,今日该对哪个首领笑,明日该陪哪个领导醉,全凭直觉和运气,如果站错了队,一不留神,身为喽啰的我们就可能成为权力的牺牲品。甚至是在饭桌上,也一个都不能马虎,大哥要动筷子,决不能给二哥倒酒,二哥要点烟,决不能给三哥夹菜,如果稍有对其中一个怠慢,饭后还得登门赔罪。前年的年夜饭,不识抬举的壁虎怪在大哥盯着盘子的时候,把菜转到了自个儿跟前享用起来,还没等大哥动手就被一只爱拍马屁的蚂蚱精一砖头给拍死了。在三个当家的里面,我个人最不喜欢二哥,不光是因为他的脸上挂着生殖器一样的东西,而且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吹嘘自己有刀枪不入之身,可真与别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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