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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不要脸的喜欢 (1 / 4)

拓跋春隼与那常年与药罐子打交道的病秧子大哥不同,天生神力,拓跋氏尚武崇力,族内几乎所有青壮都入伍从军,对于这位未满十八岁便即将踏入金刚境小公子,十分看好,这次出行,也是北莽军神有意要拓跋春隼自己去打破那一层窗纸。

以拓跋春隼的膂力,骑射相当出彩,挽强弓连珠射箭两百步,准心都不偏差,只不过他权衡过那名南朝膏腴大姓子弟的余力,百步以内,可以致命,一百二十步足以重创,他不希望这家伙死得如此轻松,所以一直想在一百二十步左右劲射其背,最好是射伤起手足,每次王庭秋狩,拓跋春隼随军游猎,遇上大型猎物,都是在射程边缘地带优哉游哉,游曳骑射。这是少年时代被父亲丢到冰原上与白熊搏杀磨砺出来的心智,当时兵器只有一把弓一把匕首和一壶箭。

端孛尔回回并非震惊此子的掷箭手法,而是惊惧于这名年轻人身陷死境,仍然不忘仔细权衡利弊的厚黑城府,一行人衔尾游猎,除了视线跟踪,若是消失在视野以外,就要靠黄鹰在空中盯梢,提供情报,不断伸缩双方间距做障眼法,最终趁着黄鹰俯冲降低了高度,躲箭并且借箭击杀,一气呵成,简直就是在借气驭剑伤人以后,又在小主子伤口上撒了一把盐,高手过招往往胜负一线,心性摇动,容易未战先败。有黄鹰盘空,他们稳操胜券,即便被侥幸逃出视野以外,只要大致方向正确,不怕这人漏网,一路追蹑,不给他喘息疗伤的时间,板上钉钉要油尽灯枯。

端孛尔回回露出狞笑,既然你还能杀鹰示威,我就要送你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

一张粗糙脸庞泛起病态的赤红,双眼漆黑,虹膜逐渐淡去,直至不见瞳孔。连同悉惕擒察儿在内的骑兵都察觉到这名扈从的异样,战马焦躁不安。端孛尔回回猛然停下脚步,做出一个丢掷长矛的动作,看得拼死纵马的一百骑兵莫名其妙,小王爷的扈从手上并无兵器,这架势是要将那名刀客当成惊弓之鸟?擒察儿作为草原上的悉惕,见多识广,要更识货一些,偷瞥了一眼站在马背上的拓跋春隼,不愧是军神的儿子,身边奴仆的武力如此霸道,随便拎出来一个都可以单独踏平小部落了。

雷矛!

端孛尔回回以损耗气血为代价强提境界,一脚踏入空灵伪境。屈臂如同举枪,踩了一串赏心悦目的交叉步,当最后投掷而出时,左腿做出微妙却一举定乾坤的蹬伸,带动小臂向前爆发出一个鞭打动作,只听刺破耳膜的嗖一声,一条肉眼不得见的枪矛划破长空,长矛所至,出现真空带来的波纹,如同彗星掠过,抛弧直达徐凤年后背。端孛尔回回出身羌族,自古擅用无羽标枪,镞体细长尖锐,力大者可穿透数甲,他自幼参与狩猎,以掷枪著称于勇士辈出的彪悍羌族,年少时偶遇正值武道巅峰的大宗师枪仙王绣,得授枪法奥义,最终自创雷矛神通,八年前与魔道成名已久的大枭搏命,两矛击毙,一战成名。但这种极为损耗气血的矛术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手段,端孛尔回回不敢轻易动用,况且胜在出其不意与远距离狙击,可见端孛尔回回已经对徐凤年重视到了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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