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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九二章 栽赃 (终) (1 / 3)

“这个贱货……原来一直在演戏?”

李士群牙齿咬的咯咯直响,这次不是装的,而是真的气成这样了。

丁默邨咧了咧嘴角,硬是忍住了笑意。

真觉得比吴四宝早认识了几年,佘爱珍就肯定会对你死心踏地?

即便从和谁睡的多这一点来说,佘爱珍也不可能向着你李士群……

两个人回了七十六号,自然又是一番腥风血雨,袁殊也回去给岩井英一汇报了。

也是他向岩井英一建议,只提吴四宝贩运武器的罪名,而不提“棘刺”!

真实情况是假的自然是假的,而这两个也不太好对付,要是让他们知道了全部的内情,肯定会怀疑吴四宝被栽赃了,万一脑子一抽,也为洗清自己确实没有参与其中的嫌疑,非要查个水落石出怎么办?

必须要消化一段时间,让这件案子成为铁案,到那时,就算这两个知道了,也于事无补了。

袁殊给岩井英一建义的时候,说的还是那句话,如果李士群和丁默邨真的和这件事有关,吴四宝一落网,他们自然就知道,日本迟早会知道这件事情,也肯定会想办法补救。

只要他们一动,就会露出马脚。

如果他们没参与,那李士群和丁默邨知道不知道这件事,对日本人来说没有多大的紧要关系。

反正也不可能让他们两个参与调查这起案件的。

汇报完之后,岩井英一又和原田熊吉和袁殊商量了一下,如何处理佘爱珍。

三个人的意见比较一致如果能证实佘爱珍确实与贩卖军火,“棘刺”的事情无关的话,就放了她。

张啸林死了,季云卿也死,还留在上海的这些青帮头目,要么坚决不会和日本人合作,比如黄金荣这样的,要么辈份不够,声望太低。

而日本人也不想季云卿和张啸林遗留下的势力,彻底落到李士群的手里和不能给袁殊机会插手七十六号是同样的道理,即要用,更要防,坚决不能让哪一方彻底做大。

这样一来,佘爱珍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收拢张、季二人的门徒,另起炉灶,不但能制衡七十六号,更能做一些七十六号不好做的事情,比如贩毒。

日本人再不想养出吴四宝这样一个反骨仔来了。

吴四宝为何能帮军统把武器运进租界?

按道理来说,这是李士群和丁默邨也做不到的事情。

根本原因就在于,吴四宝在替日本人贩毒,就连各处关卡,都不怎么查他。

但佘爱珍不一样,她没有七十六号的身份,只是贩运烟土的话,该查还是会查。

这样一来,留着佘爱珍,比杀了她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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