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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 (1 / 2)

见女娃吃得狼吞虎咽,张秀梅笑得可开心了,“这样就对了嘛,女人嫁谁不是嫁呢?你嫁我儿子不吃亏。”

兰芸嘴里塞满了饭菜,腮帮子鼓鼓的,大大的眼睛望着张秀梅,一脸怯弱地点着头:“我不跑,我乖乖生娃,求您别打我。”

张秀梅长叹一口气,那些个人贩子下手也太狠了吧,多好的女娃,活生生地被打疯了。

不过,疯没疯都无所谓,只要能生娃就行。

一大碗饭很快就见了底,张秀梅去隔壁屋拿剪刀过来给兰芸松了绑,一个小疯子她也不担心她会跑。

手脚得到解脱,兰芸连滚带爬地躲到墙角里,双手抱紧膝盖缩成一团,将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俨然一副吓懵了的女娃模样。

她越表现得疯疯癫癫,张秀梅就越对她放松警惕。

果然,张秀梅什么都没说,笑嘻嘻地捡起床上的饭碗,门也不锁地放心走了。

兰芸抬起脸望着那扇漆黑的木门,前世的时候,她有多少次从那里冲出去,就有多少次被王建国从那儿拖回来。

后来,她终于看清楚,清井村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

村民对买媳妇儿这种事早就习以为常,谁家“媳妇儿”跑了全村人一起追,穷山僻壤的跑不远,抓回来一顿毒打,还不听话的就拿铁链当狗拴着,锁在猪圈里和猪一起吃住,男的每晚进去侮辱她,久了就崩溃了,疯疯癫癫不跑了,再后来生了孩子,就一辈子困在山里。

穷山恶水出刁民。

用这句话来形容清井村真的一点不为过。

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在这里毫无威慑力,在无知的村民眼里,法律全是空谈。

所以,想要逃出大山,她必须靠自己。

竖着耳朵听院子里的声音,张秀梅跟王建国都在外面招呼吃喜酒的村民。

不会有人闯进来,兰芸忙把小木桌上的剪刀藏到自己屁股底下。

如果男人强行上床,她也只能殊死一搏。

天色逐渐暗下来,没了窗外的日光照明,小屋子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兰芸屏住呼吸,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门口,前世的时候,王建国就是在送走村民后闯进小屋侮辱了她。

“婆娘,从今儿开始,老子就是你男人了!”醉醺醺的王建国穿过堂屋,摇摇晃晃地走进小黑屋。

门口有灯绳,但王建国没有拉,他提着裤子迫不及待地扑向木板床。

兰芸攥紧手里的剪刀,当王建国的手碰到她的胳膊,心里积存已久的恨意终于轰然爆发,脑子一片空白,完全失了理智。

挥动剪刀,狠狠地刺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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