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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欲望篇 第二百四十七章 投资(五) (1 / 4)

人从贫穷到富有可能需要很多年,而从富有到贫穷往往只需一瞬间。

费承祖如今真的体会到什么叫做“一夜暴穷”,他钱庄的金库里现在连一粒银子渣都扫不出来了。

坐在自家客厅中长吁短叹,想到昨天凌霜那样……尽管没什么表情,但那种冷淡的态度比得意更令人不爽。

钱庄的二百五十万两现银,其中一百五十万两是作为给各路典当客户的赔偿,凌霜则貌似很大度地先让费承祖把其他人的账付了,剩下的自己拿走。

费承祖心想:大度……她要真大度,那另外的二百万两就别要呀!

然而凌霜不仅不会放弃那二百万两,她还要得很急。限费承祖一晚上时间把钱准备好,没有钱就用珠宝首饰或是古董抵债,要不然就让秋县令强行变卖他的资产来还债。

费承祖心里那个气呀……俗话说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就算得罪小人也千万别得罪女人呐。

凌霜这个女人做事绝、下手黑,放到宫斗戏里不仅能轻轻松松活到大结局,还可以把整部戏缩短二十集。

不过这不是最可气,最可气的是姓秋的那个狗官!他到底收了那女人多少钱,以至于这样帮她?又或者是因为他看上那臭婆娘了?

费承祖想不明白,他认为自己的贿赂已经很到位了,这些年前前后后少说给了秋县令几十万两。

至于贪图美色,这个有可能,但概率不大。一方面秋县令平时为人并不是特别好色,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家里有一名悍妇时刻管着,稍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打折他的腿,所以谅他也不敢。

不为财、不为色……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费承祖想不通,这件事的答案似乎在他的思维盲区。

其实这件事并不难解释,财、色固然重要,但有一样东西比财、色更重要,那就是命。

凌霜在来到辛漳县之前就已经派人去收集秋县令的罪证。试想这个贪官,光收一人的贿赂就高达几十万两之多,要找这种人的罪证会有难度吗?

凌霜把卧龙派弟子散出去,三天后回来一看,好家伙!这罪证比一本百万字还要厚啊!

这些证据要是报上去,判个满门抄斩机会不大,但判个凌迟还是绰绰有余的。

弟子们说了,这也就是没深挖,要是再给他们两天时间,株连九族指日可待。

这么多的证据往面前一砸,再看秋县令,那简直比一条狗还听话。

如今地方官已经捏在凌霜手里,费承祖怎么可能会有胜算呢?

大白天坐在客厅生闷气,想要携款潜逃是不可能的,因为四处城门有卫兵把守。

事到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何况以费承祖的家底,他远还没到要破产的地步。

其他分号的资金回拢过来就有五百万两,古董折成银票有一千多万,字画的话……

费承祖在心中暗自点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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