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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门派篇 第五十四章 玄月白狼(一) (1 / 2)

仙缘会并不是联欢会或者茶话会,它是一场门派间真刀真枪的较量。

修仙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当两个门派之间因某事产生矛盾,为避免大规模冲突导致死伤过大,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举办仙缘会。

这相当于下战书,我们不搞战争,我们是文明人,所以要用文明的方式显示强大。在双方都同意举办仙缘会之后就要选定日子和地点,届时双方各派出三人进行比试,采取三局两胜制。

比试过程生死不论,死亡即输,昏厥即输,投降即输,脚碰到擂台之外也算输。

为表公平,仙缘会当天必须请到公证人,要求所属两派之外没有利益纠葛,并且是修仙界享有盛名的老前辈。这种角色一般由地区的领头门派出人担当,当然也可以是闲云野鹤的无派高人,但前提是双方都认可。

仙缘会结束后双方必须按照事先签署的契约履行承诺,如胜负有争议则听从公证人裁决。事后不得反悔,不得进行报复性袭击,也不得私下诋毁比试公正性。若有一方违反,另一方可向宗盟投诉,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罚“门派除名”,即开除出修仙界,从此以邪道论处,人人得而诛之。

以上就是有关仙缘会的所有内容,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如此轻松惬意的名字背后,会是那样一场残酷的比试。

常治龙与梁仁广约定在一个月后举办仙缘会,地点设在位于两派之间的一片树林。公证人方面,梁仁广承诺他会写信寄去霞山,到时让霞山派道尊级别的人担任。

双方签好了契约,与冯仲清一同回到卧龙派之后,常治龙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凌霜等人。

“……你出门带脑子了吗?这种契约你都签?”这是凌霜对于此事的初步评价。

常治龙莫名被骂,搞得一头雾水,他问道:“这不是好事吗?摆明了能拿地皮,白送的不要?”

“你有仔细看过契约吗?”凌霜指着契约说,“如卧龙派胜,则隆昌派将雀鸿峰周边五十里以内所有隆昌派名下的土地交给卧龙派。(注:良乡村一百三十亩、明水镇三百二十亩……略)如隆昌派胜,则卧龙派将本派后院高两米、长十五米、宽七米的西瓜交给隆昌派……”

这些属于约定的赌注,仙缘会之前都要签这么一张契约。

常治龙觉得没什么问题,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他说:“我是没想到天网日报会把西瓜的尺寸报道得这么清楚,否则他们也不会写上去。可是我也让他们把所有土地也标注上去了呀!周到吧?”

“还周到?”凌霜说,“你有注明仙缘会开始前这段时间,隆昌派不得在那些村镇进行任何活动吗?万一他们想办法把村民们全赶走,你去哪找人来种那些地?”

常治龙陷入沉思,凌霜说的确实有道理,隆昌派要趁这段时间把村名都赶去别的地方,到时还真没处找人来移居。

“可是就算这样我们也不亏啊!反正地也拿到了,实在不行再卖掉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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