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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近亲情怯 (1 / 4)

第二天是周六,但管玉兰依然跑过来,给送来了一大摞各种各样的报纸和杂志,并把她昨天跟小岛唱片谈好的工作合同带了过来。

基本上也就是跟着行业普遍情况走的。

在徐正华担任《短发》制作人期间,小岛唱片负责报销他衣食住行的一应开支,其中就包括了当初管玉兰说过的,三星级酒店套房一间,以及工作期间提供外卖选择,车接车送按照出租车的标准报销往返路费,等等。

当然,最重要的是薪水。

担任制作人期间,他的时薪是每小时150元。

据说这是小岛唱片邀请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担任制作人时,会开出的第三档报酬――也没什么太多好争的,毕竟你还没有出过成绩。

制作时间可以根据徐正华的个人安排灵活调整,但整体要求,对方只给了15个工作日,掐指一算,也就是要求在3月20号之前,就要彻底结束录音。

时间很充裕了。

徐正华不打算多挣他们的工资,打算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首作品――这才几个钱,上市之后按销量拿的版税分成,才是大头。

基本上这些条件徐正华全都没意见,那就接过管玉兰带来的合同,签字。

之前签过的,是制作人分成协议,其实跟词、曲、编曲的授权合同,性质基本完全一样,是一种文化创意的授权和独占合同。

这一次签的,则是工作合同。规定的是工作细则。

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周一中午,徐正华吃过午饭之后就坐了管玉兰的车直奔小岛唱片。

从今天下午开始,《短发》的录音室版本,就要正式开始录制了。

项中明全程陪同,小岛唱片最好的一号录音棚,也终于对徐正华敞开了大门。

果然气派。

这个棚大到,不止录音室里足以容得下十几号人,录音位就有多达五个,甚至录音室外头,光休息区,就有两个,总占地怕不有七八十个平方。

制作人、歌手、编曲、监制、创作人、乐手,以及他们很有可能会随时跟着的经纪人、助理、保镖,都容得下,都有个座位可以坐下。

里面甚至还有个小吧台。

跟三号棚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内,这个棚完全归徐正华调度使用。

第一件事,就是面试。

下午一点半出头,由项中明负责联系安排的各路乐手们,陆续赶到。两点钟不到,正式开始面试。

唱片公司普遍会养着几个手艺不错的乐手,另外还会有一些日常联系紧密的以供备用,都是熟手,来了就能用的那一种。

对于徐正华和安小菁来说,《短发》是一次冲高的机会。

可即便是对于完全不可能拿到版税分成的乐手们来说,这也是一份蛮不错的工作――无论时薪,还是按作品数量计酬,这样的工作,都是他们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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